深圳慈善基金会转让条件 深圳慈善基金会代办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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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的慈善基金会转让的条件实际上和代办的条件是基本一致的,但是转让流程和代办流程的区别很大,转让的条件实际上要做好三个准备,其中邓先生认为资金是相对重要的,其次是人员和场地,资金的注入也需要专业的团队操作整个设计转让的流程,这样才比较安全,其中人员的条件要注意找一些年纪稍微大点的,不能都是刚毕业的大学生,有一定的慈善背景这些都是非常重要的,目前有一家深圳的基金会转让请联系邓先生了解详细情况。
组织机构组成:深圳慈善基金会转让条件 1.理事会是基金会的决策机构,理事会人数五至二十五名; 2.用私人财产设立的非公募基金会中,相互间有近亲属关系的基金会理事总数不得超过理事总人数的三分之二;其他基金会,具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同时在理事会任职; 3.基金会设监事,监事任期与理事任期相同,基金会理事、理事的近亲属和财会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4.在基金会领取报酬的理事不得超过理事总人数的三分之一;监事和未在基金会担任专职工作的理事不得从基金会获取报酬; 5.基金会理事遇有个人利益与基金会利益关联时,不得参与相关事宜的决策;基金会理事、监事及其近亲属不得与基金会有任何交易行为。 负责人选要求:深圳慈善基金会代办流程 基金会的负责人包括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 1.基金会理事长、副理事长和秘书长不得由现职***工作人员兼任;基金会的理事长为法定代表人;基金会的法定代表人不得同时担任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 2.公募基金会和原始基金来自中国内地的非公募基金会的法定代表人,应当由内地居民担任; 3.因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刑期执行完毕之日起未逾五年的,因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正在执行期间或者曾经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以及曾在因违法被撤销登记的基金会担任理事长、副理事长或者秘书长,且对该基金会的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基金会被撤销之日起未逾五年的,不得担任基金会的理事长、副理事长或者秘书长;
汇域国际,广东地区内具有一定规模慈善公益基金会代办申请和转让的机构,邓先生具有十二年相关行业经验,始终在价格、速率上保持行业上的相应优势,公司下设律师、审计等部门,对公司进行查算,并针对问题为客户量身定制出有效的解决方案。汇域邓先生团队具有系统化办事体系,能够在接受到客户委托的同时,细化分工,较短时间内完成基金会的代办,现手中有不同地区和情况的慈善基金会转让,代办广东或深圳地区的慈善基金会及转让详情请致电汇域邓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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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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